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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补充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8-04 来源: 作者:佚名

  涉农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、省级社会团体,省直部门所属有关事业单位:

  为加强我省大豆优势特色产业新产品、新技术、新装备科技研发,以科技创新引领带动产业创新,促进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,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关于《做好2025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计财〔2025〕2号)要求,现就2025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申报主体

  涉农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、省级社会团体,省直部门所属有关事业单位。

  二、申报方向

  立足我省大豆产业发展现状,分析研判产业发展前景和瓶颈制约,借鉴国际经验,重点围绕“种养生产、加工流通、品牌营销、质量标准、科技服务、联农带农等环节领域,建强公共基础设施、提升产业水平”,研究提出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的科研项目需求,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的品牌营销项目,一二三产业融合类项目优先。

  三、申报要求

  1.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: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,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;具有独立法人,设有独立的科研管理和财务资产职能部门;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;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(申请单位为高校的,单位名称请填写高校名称,不填写二级学院,盖章为对应的校章)。

  2.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,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;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,在申报项目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,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;具备按时完成项目的物质技术条件和时间保证。

  3.申报项目对产业发展具有显著引领作用;

  4.申报项目能在2025年底前完成建设;

  5.申报单位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,项目申报成功后,不得转包。

  四、有关要求及申报程序

  1.项目申报单位需以正式文件,将建设方案(见附件)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;

  2.省农业农村厅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初审,遴选出符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要求的项目,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
  3.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评审结果,确定项目建设实施单位。

  4.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,于7月14日前报送相关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联 系 人:付源

  联系方式:0451-82624828

  联系邮箱:snwpz88@126.com

  附件:**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方案模板

 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

  2025年7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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