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 示
发布时间:2021-03-24
来源:
作者:
根据各地市报送的《关于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销号申请》,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74个县(区)自验报告、地市核验报告、月调度通报和实地检查调研情况,联合第三方机构对全区74个县(区)三年行动方案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,并形成了《全区74个县(区)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验收情况报告》和74个县(区)验收审核意见。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,评定结果为:
优秀(17个)堆龙德庆区、曲水县、吉隆县、乃东区、琼结县、扎囊县、隆子县、错那县、措美县、巴宜区、工布江达县、朗县、察隅县、米林县、波密县、墨脱县、芒康县;
良好(28个)城关区、达孜区、墨竹工卡县、尼木县、桑孜珠区、昂仁县、谢通门县、拉孜县、康马县、南木林县、仁布县、洛扎县、桑日县、加查县、曲松县、卡若区、察雅县、洛隆县、贡觉县、江达县、类乌齐县、边坝县、丁青县、八宿县、色尼区、索县、聂荣县、申扎县;
合格(29个)林周县、当雄县、定日县、亚东县、白朗县、萨迦县、萨嘎县、岗巴县、江孜县、定结县、聂拉木县、仲巴县、贡嘎县、浪卡子县、左贡县、班戈县、安多县、尼玛县、比如县、嘉黎县、巴青县、双湖县、日土县、措勤县、革吉县、噶尔县、普兰县、札达县、改则县;
对上述评定结果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月5日至2月11日期间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。
?
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:0891-6320408
?
西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2月5日
http://nynct.xizang.gov.cn/xwzx/gsgg/202102/t20210205_192497.html
最新加入
2025-01-08小芦稷撬动大产业
2025-01-08徐蒜6号
2025-01-08连云港市严把“四关”...
2025-01-08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...
2025-01-08苏州市吴中区:五措并...
2025-01-08草莓定植成活后田管要...
2025-01-08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...
2025-01-08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...
2025-01-08关于江苏省农村人居环...
热门资讯
2025-01-06全国公安刑侦部门深入...
2025-01-03最高检召开专家学者座...
2024-12-30浙江省女子监狱先进事...
2024-12-23检察公益诉讼10周年...
2024-12-16最高检召开党组扩大会...
2024-12-09联合国防暴队绩效考核...
2024-12-05致湖北省关爱退役军人...
2024-12-05致蕲春县人民政府一份...
2024-12-05致蕲春县蕲泰保安服务...
2024-12-02最高检召开第七批挂职...